哈尔滨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
本公司按GA95-2007《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》进行维修和报废各种灭火器。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,达到如下年限必须报废处理。
a.水基型灭火器——6年
b.干粉灭火器——10年
c.洁净气体灭火器——10年
d.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——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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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按GA95-2007《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》进行维修和报废各种灭火器。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,达到如下年限必须报废处理。
a.水基型灭火器——6年
b.干粉灭火器——10年
c.洁净气体灭火器——10年
d.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——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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